德中酒业协会入会须知
一、入会资格
承认本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依法成立的从事酒类生产的企业、原料企业、销售公司、以及与本行业有关的科研单位、社会团体或对热心于酒类事业的个人、与酒类有关的国际组织及友人。
二、会员权利与义务
会员自愿加入协会,并拥护协会的章程,会员有以下权利与义务:
会员享有的权利
(一)有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。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。
(四)向本协会提出有关意见、建议,并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。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的义务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。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。
(三)承担本协会委托的有关工作。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(五)及时向团体报告企业撤并、单位更名、法人代表变化等情况。
三、服务项目
(一)免费在中国酒业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和展示会员风采。
(二)为会员提供会展、培训和对外交流信息。
(三)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时,享受优先、优惠的待遇。
四、会员资格
(一)会员违反法律、法规或不遵守本协会章程,视情节轻重,本协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(二)会员退会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相关证书。协会发送书面确认至退会单 位,其会员资格于下一年度起正式失效。
(三)会费通知将于每年年初以平信的方式寄出,会员收到通知后须按时缴纳相应金额。会员 如果不按期交纳会费,将由理事会决议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保留理事会的进一步权利。
五、会费标准
以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为单位缴纳:
在此会费收取标准中,单位会员是指法人、人合公司、合伙人公司以及自由职业者法人。
(一)员工数小于和等于10人的视为小型企业:5000元/年;
(二)员工数多于10人,少于和等于250人,视为中型企业:10000元/年
(三)员工数大约250人视为大型企业:50000元/年;
另外,根据会员性质,分为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两大类
理事单位为德中酒业协会理事会成员,需另外缴纳年费10000元/年
对于自然人会员,如其为企业主、股东、合伙人以及某企业或机构员工等,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如下。
(一)单位会员(个人):1000元/年;
(二)理事单位(个人):5000元/年;
(三)常务理事单位(个人):10000元/年;
六、会费使用范围
(一)用于协会日常办公;
(二)开展各项行业活动。
七、入会程序
(一)在德中酒业协会网站下载《中国酒业协会会员登记表》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(本人签字),团体会员须另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,个人会员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所有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协会会员部。
(二)由地方协会推荐入会的除准备上述材料外,同时出具地方协会推荐函。
(三)会员部收到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,对符合条件的入会申请,在缴纳当年会费后,颁发会员证书。
八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Uhlandstr. 145, D-10719 Berlin
邮编:10719
联系电话:0049. (0)211 36114828
E-mail: info@dcws-ev.com